关于印发《普陀区街镇(居村)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以创建促管理、以创建促服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全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前沿阵地和桥梁纽带作用,推广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进本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全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成数达现有居村总数的40%以上(创建站目录见附件1)。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节点

1、遴选摸底(2021年5月中旬)。传达部署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分析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思想认识,科学统筹谋划,强化落实落地,充分调动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各街镇要对居村服务站进行一次遴选摸底,按照本次“兵支书所在站及居村服务对象人数在150人以上(万里街道为100人以上)”的创建原则申报站点数量,并核实完善附件1有关内容,于5月13日前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组织实施(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

    第一阶段(5月至6月),各街镇要根据本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创建数量、质量双过硬,确保6月底前至少完成创建任务的50%。

    第二阶段(7月至11月),各街镇于9月底完成创建任务,10月结合相关标准逐项开展自查自评,11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适时采取现场交流、情况通报等方式,宣传各单位典型做法和经验。

3、验收总结(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

    第一阶段(6月底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创建验收小组,采取以不少于申报数量50%的比例进行实地检查验收(200人以上的必查),通过看(场所建设、设施设备、文化氛围)、查(档案台帐、在岗履职)、问(政策掌握、情况熟悉、问题建议)、听(群众反映、服务对象评价)等多种方式,依据《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度验收评分表》(附件4,居村服务站参照此表),结合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验收前50%创建站。

第二阶段(11月中旬),验收剩余50%创建站,11月底前总结通报创建情况。

(二)经费支持

给予本年度每个创建站点(附件1)6000元经费支持,给予每个非本年度创建站点1000元经费支持,并请各街镇匹配相应资金,统筹使用,抓好创建任务落实。创建经费由街镇服务站提交申报表(附件2)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次性拨付街镇服务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已纳入2021年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各街镇要高度此项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服务站建设状况,实事求是,注重融合,切实解决服务站的场地、人员等问题,特别是对服务站的氛围建设,要做好谋划,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地。为加强工作沟通,请各街镇明确创建工作联络员(附件3),并将于5月13日前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加大督导,确保进度。各街镇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对辖区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特别是基础较为薄弱、进度较慢的服务站要对照标准重点督导,对前期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要优化升级功能设置,完善工作台账。我局将以分片督导形式,派验收小组通过实地检查、综合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各街镇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创建进度与成效。

(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今年是加强和完善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关键之年,服务站建设工作尤为重要。各街镇要严格按照服务站建设标准和要求,仔细梳理,逐条分析,拉高工作标杆,突出规范化,注重实效性,确保基础项少扣分、附加项多得分,不折不扣完成创建比例。建设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广泛听取意见、督促完善提升,推动我区服务站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周俊錡  52500344-818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刘  中  52657611

附件:1. 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性建设申报创建目录

  2. 普陀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经费申报表

  3. 示范型服务站创建工作街镇联络员通讯录(空表)

  4. 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度验收评分表     

                         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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