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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2019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关于2019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下达本区2019年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11597人份(每人份200毫升)。为满足本市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现就做好2019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协同,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

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重要民生工作。全区各街道(镇)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确保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与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相一致。

全区各委办局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相关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结合文明城区、街镇、单位等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相关财力和人力资源的政策支持;规划资源、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要保障街头献血点的设置,支持在重点商圈、景区等符合条件的区域新设无偿献血点;交通、物价、教育、市场监管、房管、文化旅游、新闻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有关工作。区红十字会要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多措并举,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全区各委办局、各街道(镇)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队伍建设,创新无偿献血宣传形式,弘扬优秀献血者先进事迹,加强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知识的普及,不断提升公民的献血法治意识。将献血宣传与献血活动、日常报道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利用各类纪念日、节假日开展献血宣传、招募活动。进一步拓展无偿献血服务模式,提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转变。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激励工作,对为无偿献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提升献血者的社会荣誉感和认同感。要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民众的献血意愿,全面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三、坚持特色,优化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

要坚持具有本市特色的“团体献血与个人献血相结合”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并不断予以优化。促进全区无偿献血工作体系一体化发展,提升本区血液募集能力,快速有效做好突发事件的血液应急保障工作。

要巩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充分发挥团体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血液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加大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宣传团体无偿献血公益文化和献血科学知识,激发社区、企事业单位成员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镇)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

要加强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提高现有固定献血屋街头血液募集效率。区献血屋要营造安全、便利、温馨的无偿献血环境,推进现场宣传、招募工作,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招募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招募活动。注重细节服务,提升献血者满意度,提高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比例。

四、依法依规,做好血液质量安全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血液管理办公室要完善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献血、采血、供血与用血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大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各级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加强血液保护新技术的开发,提升自体输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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