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 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傅振邦到普陀区法院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2018-10-11 来源: 新普陀报

10月9日上午,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一行到普陀区法院,就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调研座谈会。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巡视员张蔚红,市高院党组成员、市一中院院长黄祥青,团市委党组成员、市青少年服务保护办主任周建军,普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参加。会前,区巡视员孙萍陪同参观并与傅振邦一行亲切交谈。

傅振邦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中长期规划的落实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同时也要积极研究、处理预防青少年犯罪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构建全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座谈会上,相关部门简要汇报了上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上海少年司法体系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基本工作情况,一线社工代表也交流了社工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固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随着我们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家事案件审判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将日益显现。上海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发源地,在全国最早设立了少年法庭。在2016、2017年的全市预青工作推进会上,团市委和市高院连续2年都签署了关于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相关文件,试点工作开展有成效。

本区参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将青少年事务社工纳入至家事审判体系,取得明显成效。创新以“一个创新、两个专业、三个参与”(即创新一个工作模式;司法与社两个专业合作;社会调查、家室调解与探望监督人三个部分的参与)的工作方式参与到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将青少年事务社工纳入至家事审判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座谈会前,调研团在普陀法院的带领下一一参观考察了少年审判庭、家事法庭前走廊、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诉前调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