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个《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在普陀区签署

2018-02-22 来源: 新普陀报

为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加快推进“三个转型”,普陀区积极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战略合作,通过条块合作和政策联动,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2月11日下午,本区和市工商局举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学军,副局长彭文皓、阮力,总经济师杜贵根,区委书记曹立强,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敏浩,区委常委、副区长顾军等出席会议。区市场监管局等10个区政府部门以及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参会。

签署仪式上,周敏浩、陈学军分别代表普陀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签署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

周敏浩在讲话中阐述了签署《优化营商环境备忘录》对普陀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指出,普陀区坚持把服务作为第一资源,把制度创新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努力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走在全市前列。普陀区将以签署备忘录为契机,全力推动落实备忘录,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陈学军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普陀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方面有很多率先举措,企业注册数量有了新的提升。此次签署备忘录正是根据普陀区的发展定位、支柱产业而确定的,目的就是能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持。相信通过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能够更进一步地服务普陀企业。

据悉,这是全市签署的首个《优化营商环境备忘录》。该《备忘录》共分为“六个支持”、“两个放宽”、“三个提升”三个方面,共十一条:支持上海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支持桃浦智创城建设发展、支持真如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支持长寿商业商务区建设发展、支持网络(平台)企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核准范围;提升商标品牌战略、提升消费购物环境、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近年来,本区主动对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并于2018年1月制定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十二条”政策推出一个月以来,企业的感受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