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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曹杨新村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关于印发《曹杨新村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科办、部门、中心及居委会:

    《曹杨新村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0日

 

曹杨新村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2号)和《关于本市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河长办﹝2017﹞1号)要求,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以2017年底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为目标,切实提升群众的对水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

    (三)坚持严格执法,注重长效。坚持科学治理与严格执法并重,切实加强各部门协作,建立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河道巡查、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四)坚持强化监督,公众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曹杨街道区域列入本次水环境整治的中小河道共2段,桃浦河-木渎港(曹杨段)及曹杨环浜。2017年底前,实现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组织形式

    曹杨新村街道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贯彻推进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传达整治推进工作的相关精神,充分发挥工作会议在决定、处理河道综合治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日常工作中的作用。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对于河长制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并归档保存,形成书面材料。

    (三)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河长制办公室应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四)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考评及奖惩办法,开展考核考评工作。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曹杨新村街道河长会议制度(试行)

           2.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3.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

           4.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1:

曹杨新村街道河长会议制度(试行)

 

    根据《普陀区河道水环境治理暨推进落实“河长制”计划任务书》及《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同时结合曹杨新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安排

    1、街道河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或需讨论、决定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

    2、街道河长会议由街道河长召集并主持,例行勤俭节约原则,不搞排场。

    3、街道河长会议出席人员为街道河长制成员单位人员,列席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严格会议记录签字制度。河长办应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的决策,要形成完整全面的会议记录,后由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签字备案。

    二、会议议题

   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及区河长办部署的工作任务,推进本辖区内河长制实施及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市民关心、反响强烈的河道水体环境问题。

    三、 会议要求

    1、坚持开短会的原则,参会人员在汇报工作或发表意见时应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确保会议效率。

    2、讨论问题时,出列席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3、河长办负责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附件2:

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一、报送内容

    1、工作动态:街道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等;

    2、经验做法:河道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3、典型案例:河道治理、沿河拆违中涌现的好人好事,与居民互动、志愿服务活动等。

    4、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报送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信息。

    三、报送格式

    字数:信息数字为300-500字左右,专报字数为800-1000字做头,根据内容需要适当增减篇幅。

    图片:格式为.jpg,图片清晰度较高,配合文字叙述。鼓励尝试用微视频、flash动画形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手段。

 

附件3:

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

 

    根据《普陀区河道水环境治理暨推进落实“河长制”计划任务书》及《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河道治理和长效管理,制定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一、督查目的

    及时、全面掌握街道推行河长制与中小河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上级单位下达的关于河长制与河道(湖泊)综合整治的工作任务。

    二、督查范围

    《普陀区河道水环境治理暨推进落实“河长制”计划任务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以及舆论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督查主体

    街道河长办牵头,会同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的督查。

    四、督查对象

    河长制推进及河道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中涉及的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督查形式

    根据河长制推行情况,对河长制成员单位、重要事项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被督查对象需按督查通知的要求对所涉及工作的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街道河长办。街道河长办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向街道河长会议通报。

 

附件4:

曹杨新村街道河长制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河道及周边综合环境,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2号)、《关于本市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合于街道河长制成员单位推行河长制工作及水质改善情况的综合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牵头协调与具体落实相结合、质量优先和兼顾任务相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估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抽查相结合、行政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河长制制度建设情况、水质指标情况、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群众工作情况。

    第五条  考核采用等第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第六条  遇重大自然灾害(如洪涝、地震等)或重大工程建设、调度等,对上下游、左右岸水环境质量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其他重大特殊情况的,可由相关单位提供书面材料进行说明,街道河长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决定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条  街道各河长制成员单位应根据河长办的质量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落实责任,推进实施。

    第八条  考核工作由街道河长办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各领域的考核和评估。

    第九条 在考核中对干预、伪造数据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监察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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