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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建管委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照《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区建管委涉及到的事项21项,2023年,区建管委根据“一网通办”“两集中两到位”“双公示”等工作要求,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全过程网办,抓好双公示工作,审批结果及时准确录入“一网通办”公共服务结果查询等平台。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根据统计要求我委2023年共收到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共724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237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2件;工程消防验收申请85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257项;临时占路城市道路许可12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42件; 临时封堵排水管道审批6件;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审批1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24件;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审核16件;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2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后监管工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发放完成后,领证项目全部流转纳入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许可工程批后监管到位。全年共开展监管57次,查出违规违法行为6起。

对区域内在建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取了18个项目(10个新建项目,8个特殊类装修项目),尤其对医院、学校、养老设施、厂房等民生工程以及区重点项目、特殊类装修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对报建在我区的医院、养老机构项目实现检查全覆盖。全年共开具专项检查开具整改单1份、意见通知单17份。

委托掘路监理单位对138个在建掘路工地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600余人次,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同时结合市道运中心季度专项检查、科室人员自查,对56个掘路工地开展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119次,对每个检查工地进行打分,对存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要求其整改并附上整改照片。

涉水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现场核实排水项目的临排设施,确保设施安全可靠,以及保证排入市政管线水质达标。

涉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施工项目对沿线水系影响降到最低。

四、改革创新情况

我委各项业务流程,都严格按照市住建委审改要求执行,过程中注重节点控制、关键信息控制、前后逻辑控制,从而实现日常工作稳定中有推进、执行中有创新。

(一)着力提升企业服务便利度

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利用区审批审查建管委平台,持续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好“好办”、“快办”和“帮办”、“代办”工作。2023年领导“帮办”“代办”8件,新改扩项目平均用时1.5个工作日,装饰装修项目平均用时1工作日,市政项目平均用时1.5个工作日,均符合审批用时要求。

(二)继续深入建设领域审批改革

在政策贯彻中,一是全面落实“桩基先行”政策措施,发放桩基施工许可6张,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审批建设进度,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复苏。二是2023年10月,牵头编制《普陀区工程建设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从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基本流程、过程管理等方面给出清晰的全过程管理办法,指导上药物流项目顺利完成全区首例分期竣工验收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是深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成功申报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1个。

(三)创新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方式

更新维护GIS系统,将掘路执照信息和管线跟测数据更新入库。根据掘路执照进行外业跟测,更新电力、煤气、上水、通信、污水、雨水等管线99.2公里,并做好日常系统查询与图纸打印等服务工作;升级改造市政水务管理系统。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技术对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并对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等进行解译,形成遥感监管成果。

(四)推动占掘路审批改革

按照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行政审批改革制度要求,加强本市道路挖掘计划管理,以实现城市管理“安全、平稳、有序、畅通”为总体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平衡的工作原则,在年度计划环节做到应报尽报、综合统筹。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制度要求,免于低风险项目计划申报、简化接入类项目计划申报。挖掘道路施工计划管理平台现已新增“市政管线接入”专用通道,用于提交用户申请相关确认文件及项目基本信息方式,直接获取掘路计划编号。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委始终围绕坚持强化党建引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对行政许可和批后监管等行为的监督制约。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四责协同”机制落实,2023年我委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建设,不断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党建引领基础。积极落实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公布的投诉电话和投诉窗口对服务进行评价,截至目前窗口办件零差评,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纠正处理情况。我委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主动收集群众举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加强廉政风险研判,做到人员全覆盖、无遗漏、抓重点,全面梳理风险点,提出预警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节前警示提醒,持续纠治“四风”,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年我委将继续秉持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一网通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践行“人靠谱,事办妥”的普陀精神,努力争做“五有”干部,以实际行动赢得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认可和口碑。

(二)持续推进措施改进

一是持续加强审批部门集成协调。进一步强化区审批审查中心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牵头和主导作用,推动各相关审批部门落实贯彻市级条线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相互协作,加强互联互通,简化流程,高效推进,加快工程建设项目一体化审批推进。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筹划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办理,力争解决企业“多头跑、折返跑”的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一体化”办事服务。巩固“好办、快办”“智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成效。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方便企业办事。三是结合“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手段,加强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发现查处,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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