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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陀区金融办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要求。我办现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项,分别为: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和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区金融办共计收到行政许可事项(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和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申请0件,其中受理0件,不予受理0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在批后监管领域,我办充分用足用好各类监管手段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及年度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公司法人治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风险防范情况、资产质量状况等。引导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合法稳健经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四、改革创新情况

按照区审改办统一要求,对于电子证照库可以调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材料;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申请、材料快递完成业务办理,如有线下沟通诉求,也可线下办理。另外我办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帮办”活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企业需求详细解释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口径,指导企业申请,助力企业尽快取得批复。

五、监督纠正情况

做好“一网通办”办事指南更新维护工作。通过“一网通办”主页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主体、审批依据适用范围、审批内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事流程、咨询投诉方式等在网上公开,当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调整,方便办事对象查询了解,保障群众知情权。2023年,未收到行政许可相关的差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办将严格按照各项文件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加强对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增强对地方金融业态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建立以金融消费者为核心的服务机制,倡导行业正能量。二、加强日常监管,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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