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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创新工作方法,较好完成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全年共办理事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事项76件,其中:变更事项67件,注销事项9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极简”流程办理

1.深化网上办理。利用技术赋能,做到能上网尽上网,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将事业单位登记申请、受理环节由线上线下并行,改为线上办理;将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工作由线上受理线下审核,改为线上同步受理和审核;整合工作环节,实行受理和审查环节合并,受理通过后,即进入核准登记环节。

2.编制文件汇编和操作手册。提供《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法规及文件汇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操作手册》等,适时修订《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结合机构编制法制体系建设,列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各项业务的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提高业务办理透明度,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申请人提供简便易用的办事体验。

(二)“最快”沟通反馈

1.着力压缩办理时限。原则上,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证章收缴等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对设立、注销登记等情况比较复杂、需经必要程序进一步审查的业务,在主动沟通协调、符合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办理时限由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变更登记,以及换领证书等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到当场办结。

2.探索实行“双寄达”服务。在申请环节,对名称、住所、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变更登记,以及换领证书、年报报送等业务,申请人可通过机要交通、邮政快递等将材料(保密材料除外)寄送至登记管理机关;在发证环节,为申请人提供机要交通、邮政快递等免费寄送服务,方便基层办事需要。

(三)“至优”服务管理

1.建立健全“容缺办理”制度。对设立、变更登记中,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充分告知证明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允许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使用承诺代替证明或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等方式完成,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2.规范健全“窗口”管理机制。在“窗口”管理上,涉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业务,由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做好咨询和受理等;建立健全对口联络制、AB角责任制,试行预约工作制,最大力度提升服务效能。

、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通过市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赋码管理网加强日常主动监管。二是在下半年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开展了本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6家事业单位分别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围绕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登记事项从事活动及公益职能履行情况、年度报告等信息的公示情况等内容进行抽查。抽查中,未发现有事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对其他相关业务工作就行了工作指导。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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