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关内容,我局有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办事流程,提高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服务效率,顺利完成本年度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督管理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度,通过“全国代理记账系统”申请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机构共8户,均为全程网办件且不收取相关费用,其中告知承诺件2件,依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内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共批准8件,均已在区“双公示”平台中公开办理结果。在实施效果上,一是在执行行政许可过程中,对照办结时限要求、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受理、按时办结;二是代理记账行政审批事项以告知承诺件实施以来,进一步优化了审批的业务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3年,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以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我局实施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1、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对通过以告知承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在2个月内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2023年我局对新增8户代理记账机构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全覆盖检查,要求机构提交专职从业人员和业务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后对所缺材料一次性告知机构并要求在2个月内补齐。

2、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需要核查的1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已要求单位落实相关整改。

3、根据《关于组织区财政局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5户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落实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 改革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我局根据“一网通办”行政权力事项“减时间”要求,于今年11月调整新办代理记账机构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并结合一次性告知制度及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了审批事项“零跑动”,进一步推动线上流程办事时效,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五、 监督制约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备案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执行监督检查,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情况及时报市财政局进行备案。同时每年6月底前完成区内所有代理记账备案审核工作。二是依法公开行政审批许可制度、办事指南等制度文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三是通过政务平台、一网通办等渠道发布监督投诉电话和投诉窗口,方便社会公众反映行业存在问题,实行行政服务“好差评”制度。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行政许可、批后监管等相关事项投诉举报。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持续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的前提下,为推动我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应不断加强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方式,在原有监管方式基础上,进一步积极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行业动态实时监管,实施更加有效更加精准的监管。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3日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