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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申华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SY692967078020180002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5-03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18〕12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申华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出开设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CAM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中心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车工(数控车工)[四级]、铣工(数控铣工)[四级]、机床装调维修工 [四级]、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专项职业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CAM [专项职业能力]。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