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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华英教育培训中心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华英教育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出开设电子商务应用、办公软件应用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中心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电子商务应用[四级/中级] 、办公软件应用[四级/中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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