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同意上海同舟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SY692967078020180006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1-19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18〕3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同舟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开设艺术插花、育婴员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艺术插花[专项职业能力] 、育婴员[五级/初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