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蓝海教育培训中心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蓝海教育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出开设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中心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