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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易宸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王伟:

关于你申请设立“上海易宸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沪就促[2018]10号)及《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通过审核、专家实地评估,符合上海市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研究,同意设立“上海易宸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层次为中级,培训项目为保育员[五级、四级]、育婴员[五级、四级]、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至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的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特此批复。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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