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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企顺技能培训学校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080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2-17 13:53:01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20〕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企顺技能培训学校:
你学校提出开设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网络系统组建与维护、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商务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等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17〕82号)相关规定,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网络系统组建与维护、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商务软件开发、综合布线。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