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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普陀区卉成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吕国江、李忠莲、游春:

你们向我局提出设立“上海普陀区卉成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们的申请,批准设立以下培训机构:

上海普陀区卉成职业培训学校;并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育婴员[五级、四级],保育员[五级、四级],养老护理[技能评价],养老护理(医疗照护)[技能评价],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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