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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致行职业培训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30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5-28 15:51:26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20〕2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致行职业培训学校:
你学校向我局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收悉。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学校申请的以下事项:
变更法定代表人:陈荒明变更为高嘉瑜。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