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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报告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背景
(一)国家及市层面对社会评议工作的重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条都规定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的要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上海在社会评议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测评方法基础上,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社会评议,并且引入了体验式测评。国务院办公厅也通过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不过,实践过程中,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相比,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评估的渠道较为有限、实效上也并不十分明显。
考虑到这点,2013年发布的《上海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当中就明确提出要加大社会评议力度,有序扩大社会评议覆盖面,提高社会评议的权重,将评价权进一步交给群众。社会评议工作也作为2014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中的重要指标之一。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考核评估要求,上海市普陀区在2013年基础上,继续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本次社会评议工作以提升实效性为目标,从公众视野角度为改善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贡献智慧。
(二)社会评议工作现状
国内现有开展的较有影响的社会评议项目包括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推出的《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以及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如市政府委托的零点调查公司以及嘉定区委托的国家统计局嘉定调查队,开展的社会评议。最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还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启动对省一级政府和部门开展第三方评估。这些社会评议项目对推动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本次社会评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总体来看,现有社会评议项目在评议结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和指标体系设计和取舍上还有待提升和完善。
(三)本次社会评议思路和特点
本次社会评议的思路是:以区为单位,从专家学者的第三方角度,就合法性和服务性程度两项指标,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两项内容进行主动公开工作评估。同时,从调查团队在测试申请过程中所体会到的合法性和服务性程度的实际感受为标准,就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得出被评议单位得分并予以排名,最终提出一些可供未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本次社会评议的特点是:
1. 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注重完整性。
2. 突出重点,契合时代要求。在2013年社会评议工作基础上,调整了侧重点。本次社会评议围绕2013年未评议的主动公开渠道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展开测评。
3. 注重统一性。在去年侧重未收到申请单位展开测试申请基础上,本次社会评议实现了全覆盖。本次社会评议还实现了评分和排名的整体性。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一并进行评分,得出排名,更为全面。
4. 兼顾总体建议和个性化建议。不仅就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对策建议,而且还就各个被评议部门提出具有个性化的对策建议。
(四)本次社会评议方法
本次社会评议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开展:
1.对被评议单位网站或网页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具体指标要求进行观察、检测和打分。
2.组织团队对所有被评议单位开展测试申请,接受被评议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评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服务性。
(五)本次社会评议范围
本次社会评议对象为普陀全区30个委、办、局和9个街道、镇。具体名单如下:
表1:委、办、局名单
发改委 | 建交委 | 档案局 | 监察局 |
商务委 | 环保局 | 绿容局 | 侨办 |
教育局 | 规土局 | 城管执法大队 | 民宗办 |
科委 | 文化局 | 房管局 | 公安分局 |
民政局 | 卫计委 | 安监局 | 税务局 |
司法局 | 审计局 | 民防办 | 市场监管局 |
财政局 | 国资委 | 投资办 | |
人社局 | 体育局 | 社区办 |
表2:街道、镇名单
长寿街道 | 宜川街道 | 真如街道 |
曹杨街道 | 甘泉街道 | 长征镇 |
长风街道 | 石泉街道 | 桃浦镇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
本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指标体系由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构成。各占50分。各被评议单位本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最终得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最终得分=主动公开工作最终得分×50%+依申请公开工作最终得分×50%。
(二)主动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
本次对主动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侧重在主动公开渠道建设和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情况。选择这两个方面内容进行评议的考虑有如下两点:一是主动公开范围确定和公开渠道建设是法定要求。就主动公开范围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到第12条对主动公开范围确定了一般标准和特殊标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11条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了重申。就公开渠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第16条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16条、第17条对主动公开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这两个方面内容是对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开展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2013年只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报主动公开状况进行了评估。
基于这两项主动公开内容,我们设计了23个四级指标。其中21个指标满分为2分,两个指标满分为4分,合计50分。主动公开渠道5个指标;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8个指标。各指标都有相应的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分扣0.5分、1分或2分。各项指标最高得分为4分,最低得分为0分。具体的指标体系见下表。
表3:主动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说明 | |
主动公开 | 渠道 | 1 | 是否向国家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 | 2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向国家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是否及时 | 2 | 是,得2分;否,不得分;部分不及时或无法评估,得1分 | ||
3 | 是否向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 | 2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
4 | 向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是否及时 | 2 | 是,得2分;否,不得分;部分不及时或无法评估,得1分 | ||
5 | 是否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或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 2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
重点领域信息 | 6 | 机构职能 | 4 | 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缺一项扣1分 | |
7 | 政策法规 | 2 | 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栏目中,任何一项缺内容的扣1分 | ||
8 | 规划 | 2 | 专项规划、专项计划栏目中,任何一项缺内容的扣1分 | ||
9 | 计划总结 | 2 | 2014年工作计划、2013年工作计划、2013年工作总结,缺一项扣1分 | ||
10 | 行政发文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11 |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12 |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否在1月31日之前发布 | 2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
13 | 2013年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14 | 2014年部门预算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未在部门网页财政信息栏目中公开的,得1分 | ||
15 |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细化说明 | 2 | 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得1分,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得1分;未在部门网页财政信息栏目中公开的,得1分 | ||
16 |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未在部门网页财政信息栏目中公开的,得1分 | ||
17 |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细化说明 | 2 | 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的得2分,不够细化的不得分;未在部门网页财政信息栏目中公开的,得1分 | ||
18 | 党政混合信息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19 | 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 | 2 | 主动公开目录当中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20 | 2014年依申请公开信息 | 2 | 依申请公开目录当中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2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22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频率 | 2 | 按照搜索结果,2012之后重新发布的的得2分;2010-2011年期间制作发布的得1.5分;2008-2009年期间制作发布的得1分;2008年之前制作发布的不得分;搜索不到的得1分 | ||
23 | 创新性举措 | 4 |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指南和办事流程示意图公开;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信息转换或其他,有1项的,得1分 | ||
50 |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
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评议主要围绕测试团队对所有被评议单位就一项政府信息开展申请过程中的答复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在指向上是一致的,只是为了评估上的统一性,我们设定了不同时间段而已。围绕2014年收到过申请的部门,出于减轻部门工作量考虑,我们的申请内容调整为“贵单位2014年至今所收到的所有申请人所申请的申请内容,可包括名称、文号和特征描述(可隐去申请人姓名等具体信息)”。围绕2014年未收到申请的部门,我们的申请内容是“贵单位2013-2014年至今所收到的所有申请人所申请的申请内容,可包括名称、文号和特征描述(可隐去申请人姓名等具体信息)”。这是考虑到去年我们对未收到申请的部门均开展了测试申请,从而可避免部分被评议单位因2014年未收到申请而答复信息不存在的情况发生,从而影响到最终评估的统一性。
在被评议单位处理完答复申请后,我们要求所有参加实测的申请人填写事先设计的申请人调查问卷。该调查问卷构成了我们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基于所反馈回来的调查问卷得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
基于前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指标体系,我们对普陀区39个委办局和街道镇进行了具体评议。各部门具体评议结果如下:
表6:各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排名
名次 | 部门 | 得分 |
第1名 | 商务委 | 84 |
第1名 | 发改委 | 84 |
第3名 | 审计局 | 82 |
第4名 | 财政局 | 81 |
第5名 | 文化局 | 80 |
第6名 | 卫计委 | 79.5 |
第7名 | 建交委 | 79 |
第7名 | 规土局 | 79 |
第9名 | 环保局 | 76 |
第10名 | 体育局 | 75.5 |
第11名 | 安监局 | 75 |
第12名 | 档案局 | 74 |
第13名 | 科委 | 73 |
第14名 | 民政局 | 72 |
第15名 | 教育局 | 71 |
第16名 | 民防办 | 70 |
第17名 | 房管局 | 69 |
第18名 | 绿容局 | 66 |
第18名 | 城管执法大队 | 66 |
第20名 | 投资办 | 65.5 |
第21名 | 监察局 | 63 |
第21名 | 人社局 | 63 |
第23名 | 司法局 | 62 |
第24名 | 社区办 | 58 |
第25名 | 国资委 | 57 |
第26名 | 税务局 | 55.5 |
第27名 | 民宗办 | 54 |
第28名 | 侨办 | 47 |
第29名 | 公安分局 | 46 |
第30名 | 市场监管局 | 36 |
注:市场监管局比较特殊,属于新成立部门,部门网页建设正在进行中,本次评议结果仅作为参考。
各街道镇具体评议结果如下:
表7:各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排名
名次 | 部门 | 得分 |
第1名 | 长风街道 | 82 |
第2名 | 长征镇 | 81 |
第2名 | 曹杨街道 | 81 |
第4名 | 长寿街道 | 80 |
第5名 | 宜川街道 | 73 |
第6名 | 甘泉街道 | 70 |
第7名 | 桃浦镇 | 66.5 |
第8名 | 真如街道 | 65 |
第9名 | 石泉街道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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