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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同意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上海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金规〔202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规定,我区对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预审,现商请贵局予以同意,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9日,注册与经营地为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室-M、303室-N、303室-O、303室-P、304室-A、304室-B,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伟,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保理业务与信息咨询服务。

(二)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开展情况 

通汇嘉泰主要围绕以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为核心的上下游客户,如中铁十局、山东路桥、东方路桥、中化交建集团、中国十七冶集团等,为其提供应收账款保理、应付账款保理等保理融资方案,助力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另一方面,服务以物流以及综合性物流产业园区等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为其提供供应链保理融资服务,加强产业与金融的融合,打造核心竞争力。

同时借助借助区块链技术,对保理业务聚合的各类应收账款及上下游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梳理,明确底层资产的所有权及流转情况。

(三)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1、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有关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相关报表、报告,配合注册地所在区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2、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成立以来的1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通汇嘉泰于2020年12月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了一笔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该笔交易经过双方公司内部审核评估,符合监管要求。除此笔交易外,通汇嘉泰不存在与其他从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或非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贷款导流、互联网资产管理、众筹等新型金融业务的机构或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开展业务往来的情况。

二、公司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变更前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后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作为山东高速集团旗下唯一一家控股保理公司,注册资本金较低业务开展受内外部管控限制较大,公司后续业务开展与再融资都受到注册资本金的限制,无法实现扩大化经营。一方面,通过与多家银行对接,保理公司通过银行途径实现再融资普遍需注册资本金在3亿元以上,另一方面,注册资本金也限制了保理公司参与发行ABS的动作和规模。为了保障各项业务有序快速开展,尽管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较短,本次增加注册资本金事项十分必要。

三、初审意见及相关承诺

鉴于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审核无误,公司已做出郑重承诺,我区经充分研究,认为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各项条件基本符合变更注册资本的制度要求,且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拟同意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

我区将按照《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上海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金规〔2020〕1号)等相关制度要求,继续坚持审慎监管理念,认真落实各项属地管理责任。如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获得同意,我区将督促公司在三个月内抓紧完成相关手续;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后,我区将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手段,认真做好数据统计、日常监管、风险排查及扶持发展等工作;我区将全权负责处置可能因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产生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确保辖区内商业保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以上事项,请批复。

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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