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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索引号:
SYMB2F30493020180001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7-24
发文字号:
普金融办〔2018〕1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4日
公开主体:
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500万元向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上海华扬君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1,200万元向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公司8%股份;上海华扬君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300万元向何敏出让其持有的公司2%股份;胡黎明以1,200万元向何敏出让其持有的公司8%股份;赵焱以600万元向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公司4%股份;张蕊以600万元向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公司4%股份。
请你司及时向市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