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烟花爆竹管控 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2018-02-06 来源: 上海普陀

临近岁末年初,区公安分局在总结固化近两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三项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区公安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围绕“外环线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外环线外尽量不放”这一工作重点,提早启动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主动协调主流媒体、电视频道加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重点突出全区今年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新增“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禁放场所。同时,积极组织民警春节前在辖区内开展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向各街镇社区发放张贴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并通过网上警务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尊法守法。聚焦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此外,分局各派出所依托辖区内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全区主要道口发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

区公安分局坚持路上查缴、面上收缴相结合,关口前移、从严设防,全力查堵收缴流入本区、流向社会的烟花爆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力度,尤其在各外环线跨接路口、匝道处开展拦截临检,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民警深入乡村居所、居民小区、各类集贸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场地、建材堆场、乡镇工厂等单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逐区逐片逐户排查,及时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在此基础上,区公安分局坚持依法严管、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通过加强对居民出行较为集中的菜市场、沿街商铺、商品市场等场所及流动摊点的检查,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充分发挥分局各专业警种优势,缜密侦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发现、落地核查网上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摧毁了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捣毁一批非法销售储存窝点。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加大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及时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