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时间:2019-04-02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作为22个上海市第三轮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块之一,桃浦镇全年拆违任务为85万平方米。其中,东起南何支线,北至真南路古浪路,西至嘉定界,南至沪宁铁路的7.8平方公里被列为市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块,全年拆违任务为70万平方米。违建分布趋势呈现为“一条、一块、多点”:“一条”即金昌路沿线“条状”违建地块。“一块”即4.2平方公里桃浦智创城核心区内“块状”违建地块。“多点”即其他点状分布的违建地块。此外,镇域内有河道64条,其中市管河道2条,区管河道33条,自管河道17条,小微水体12条。为持续加大“补短板”力度,进一步把“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落到实处,桃浦镇以生态环境为目标,把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强党建、练队伍、除隐患、惠民生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至年底,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69处100.91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18.72%,处置拆违垃圾19.72万吨,消除成片违法建筑;其中7.8平方公里市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块完成94.24万平方米,占全年70万任务总量的134.63%,“五违四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河道整治方面,第一轮河道沿河6米防汛通道违建全部完成拆违工作,有36处点位,涉及违法建筑21497平方米。同时,完成新槎浦河“三无”船只整治工作,取缔和拆解船只53条,清退租客住户150余人。至年底,中小河道拆违3.68万平方米。镇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河湖水体的总河长;分管领导担任辖区内全部河湖水体的副总河长,推进沿河违法搭建拆除、督察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开展自管河湖治理工作、配合实施中小河道生态修复工作。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设立“分级河长制”,由各村、居委一把手担任二、三级河长。(华颖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