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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统计局关于在全区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在本市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沪统字[2011]45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普委[2011]62号)文件精神,由区统计局制定了《2011-2015年普陀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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