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上报李子园路(真南路~古浪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研究的李子园路(真南路~古浪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改建工程位于普陀区,工程南起真南路,北至古浪路,规划道路红线为20米,道路全长约 1448.4 米。本工程实施后,将为祁连山路与桃浦西路之间的地块提供一条南北向的主要出入通道,可以缓解周边区域的交通压力,减少车辆绕行,为区域内生产生活带来便利条件。

目前进入本工程所处区域的南北向交通,主要依靠现状的李子园路,由于沿线小区众多,主要的出入口均位于现状李子园路上,由于李子园路修建时间比较早,早期的配套规划不太完善。故本工程的建设,为方便两侧地块用户出行,同时提升周边出行环境,提升整个周边社区的形象有着极大的意义。同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架空线和道路立杆管理,按照沪指(2018)27号文《上海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沪指(2020)27号文《关于印发2021年本市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开竣工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李子园路沿线架空线入地的实施计划也需同步开展。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非常必要且迫在眉睫。

一、工程内容

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包含两部分:(1)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改建段长约457.82米,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2)李子园路(真南路~古浪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实施内容包含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的排管处沟槽修复、区属信息架空线入地割接、电力开关站建设和因架空线入地排管而引起的管线搬迁、绿化搬迁等。

二、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2、设计速度:30km/h;

3、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4、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0m;

5、设计年限:交通量饱和设计年限10 年,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 年。

6、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城—B;人群荷载、非机动车道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10.0.5、10.0.6选用。

7、桥梁净空:梁底标高按4.20m 控制;

8、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P=5 年;

9、综合污水量排放标准:按330 l/p·d计。

三、纵断面布置

现状李子园路过大头浜河设置三孔φ500 圆管涵,管涵顶标高为3.02m,管涵底标高为1.81m,跨大头浜河桥梁设计按照梁底标高不低于4.2m进行控制,桥头接坡两侧均按照2.74%设置。

工程范围内均为现状道路,道路两侧建筑及场地均已建成,除了桥接坡路段,一般路段道路纵断面设计,均按照现状道路及沿线建筑、地块标高进行控制。

四、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本工程规划红线宽度为20m,但由于两侧用地权属的原因,可实施的宽度基本稳定在14~16m左右,因此,针对16m的实际用地宽度,道路横断面布置为:3.0m(人行道)+10m(车行道)+3.0m(人行道)=16.0m。

五、路面结构

本工程采用沥青路面结构,按照城市支路等级。

车行道路面结构:

4cm 细粒式沥青砼(AC-13C SBS 改性)

0.5L/m2 粘层油

8cm 粗粒式沥青砼(AC-25C)

0.8cm 稀浆封层

1L/m2 透层油

16cm (5%)水泥稳定碎石

16cm (5%)水泥稳定碎石

15cm 砂砾石

路面结构总厚度为 59.8cm

人行道结构:

6cm 花岗岩

3cm 1:3干拌水泥黄砂

10cm C20细石砼

10cm 碎石垫层

六、桥梁工程

大头浜河现状河口宽度9.3m左右,河两岸为硬质驳岸,道路中心线法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2.40°,本工程桥梁设计方案为以单跨13m刚接预应力空心板梁跨越大头浜河。

桥梁横断面布置:

0.3m(栏杆)+2.7m(人行道)+10.0m(车行道)+2.7m(人行道)+0.3m(栏杆)=16m。

七、排水工程

1、雨水工程

根据沿线现场踏勘及物探资料,现状工程范围内原有DN500~DN800雨水管道,其按暴雨重现期为1年设计,位于现状西半幅车行道范围内,由于常年缺少疏通维护,其局部淤积、破损,暴雨时有积水现象,已不能满足区域排水要求,故本工程拟废除现状雨水管道,新建敷设一根DN1000~DN1200 雨水管道,长度约546米。由南向北往现状古浪路落水。

2、污水工程

废除现状污水管道,新建敷设DN300~DN400污水管道,长度约495米,污水由南向北接入现状古浪路DN400污水管道。

本工程总投资为18974.5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394.23 万元,其他建设基本费用569.36 万元,基本预备费237.09万元,前期工程费15773.83 万元(含征地拆迁、管线搬迁等费用)。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采用代建制。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