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杨柳青路(金沙江路—枣阳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杨柳青路(金沙江路—枣阳路)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市政署【2015】5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本项目位于杨柳青路,北起枣阳路,南至金沙江路,全长392.828米。

二、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0年。同意《初设》采用的路面荷载标准、线形标准、净高标准及排水标准。

三、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车行道、人行道以及侧平石翻挖新建,对人行护栏、小区出入口等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标线恢复等。

四、批准工程概算为:本工程总投资710.1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63.51万元,其他基建费112.82万元,预备费33.82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