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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如副中心A3地块第4期项目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真如副中心A3地块第4期项目初步设计(调整)审批的请示》收悉,经核,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沪建交[2011]171号)、(沪建交[2012]920号)文批复。由于原方案9号楼及裙房有所调整,初步设计作相应调整。经研究,现将调整后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位于普陀区曹杨路1560号,A3地块总用地面积5094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A3地块4期规划建设用地,并归入A3地块总体技术经济指标。其中4期9号楼及裙房建设用地面积22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437.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588平方米)。

原9#楼由单一的酒店功能调整为酒店、办公、商业综合楼功能。1-2层由原来酒店大堂、商业改为酒店大堂、办公大堂、商业;3-13层由原来的酒店客房改为办公功能,在13F-14F间增加管道夹层,原14-29层酒店客房功能不变。

二、该项目应配置各类机动车泊位数为至少117个,有关配建机动停车设计应按 “沪普交停审[2015]21号”审查意见调整优化。

三、该项目绿化率调整为不得小于20%。

四、该项目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定为B级,其余防雷部分设计应按 “沪防雷[2015](建初)字第0111号”审查意见调整优化。

五、该项目有关消防设计应按“沪公消审字[2015]第0316号” 审查意见调整优化。

六、该项目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有关建筑抗震设计应按“沪建抗超[2016]18号” 审查意见调整优化。

七、该项目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深化施工图设计。

八、该项目应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并确保接入区能耗监测平台。

九、有关管理、配套部门及专家的其他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认真研究、吸收、深化。

十、其余内容仍按沪建交[2012]920号文执行。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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