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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加装电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400020180006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6-26
发文字号:
普建委〔2018〕6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贵单位提交的《关于原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建筑电梯加装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由上海沪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你单位建设原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基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枣阳路251弄99号,项目占地面积10.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在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天井区域增设一部电梯,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0.8米,总建筑面积为25.38平方米。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
三、单体
(一)本工程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场地类别Ⅳ类、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g,多遇地震下的场地特征周期0.9秒进行抗震设计。2层结构平面有效楼板宽度小于典型宽度50%。应根据改扩建工程特点加强新老结构可靠连接。具体要求详见“沪建抗(2018)129号”。
(二)同意本项目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D级,配电处应安装电源电涌保护器,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确定Ng、各单体年预计雷击次数等。具体要求详见“SHZ002058”。
(三)本项目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不出现盲区。
四、总投资及其他
(一)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8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请严格按照普发改投[2017]33号文批复内容控制项目投资。
(二)有关管理、配套部门和专家的其他意见,请在施工图阶段认真加以研究、吸收。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