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监管】

时间:2023-02-08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1年,贯彻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排水中心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加大对市属重大市政工程工地及区市政工程工地的巡查力度;做好扬尘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等事项的汇总上报,做到提前发现、提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跟踪动态。对区内市属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移交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监管,对16个点位开展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举措、隐患排查、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扬尘防控举措等,检查59次,出动287人次,督促整改6件。将区内其余市政工程项目临时移交协议约定的责任区域纳入监管范围,共计20个。做好市政设施病害修复协调督促工作;督促各移交单位处理好移交责任范围的投诉处理,督促整改3件。开展“比学赶超”系列活动安全知识培训、现场安全知识比拼、安全知识竞赛等安全教育培训活动5次,参与85人次。围绕重大节假日期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安全施工、消防管理、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检查,出动66次,314人次。做好扬尘防治等事项的汇总上报,做好区环保督察组“回头看”销项资料整合。汛期落实轨道交通“三护”(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护、保护)行动各项管理要求,对市属重大市政工程工地周边雨污水管道开展汛前抽查疏通工作,确保市政管道通畅,保障防汛安全。(王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