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7月9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增强审计整改实效等提出了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部署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各单位采纳了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整改工作。一是明确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并向区审计局报送了审计整改结果;二是注重完善制度。针对查出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重视结果运用。以整改为契机,认真排查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强化管理。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召开了审计整改推进会,检查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认真督促整改落实,促进提高整改时效。截至2019年10月,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53条,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即知即改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共计28319.95万元,制订或修改管理制度9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安排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够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了对相关单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与实施进度未能有效匹配,即2018年的34个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当年结转资金61833.83万元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已使用19118.52万元;至2019年底,预计还将使用19050.88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预算追加与实施计划未能有效结合,即14个项目2018年9月至11月追加预算共8894.59万元当年未使用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已使用3519.99万元;至2019年底,预计还将使用461.07万元。

三是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与结转资金未能有效统筹,即7个项目2017年末结转2004.00万元时、2018年预算继续安排2198.74万元、2018年累计结转3582.82万元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已使用173.01万元;至2019年底,预计还将使用1978.84万元。

(二)资金沉淀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预算资金沉淀事业单位专户,即2018年5月拨付10000万元用于相关道路改建工程的征收事项、截至2018年底未使用而沉淀事业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强化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19年10月,相关单位正在推进该项目的实施,涉及的征收事项仍处洽谈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使用资金。如对专项资金账户截至2018年底沉淀421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相关科研项目进行评定验收,拨付科研项目尾款323.75万元,余款97.25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2.对个别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并落实整改。如对有的单位2018年末累计结转结余的资金中有32.8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经报区财政局同意,相关单位已将32.40万元用于相关业务,0.48万元用于购置存储磁盘。

(二)财务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经费支出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按有关规定核算经费支出。如对有的单位委托第三方实施的服务项目,其经费未全额计入“委托业务费”科目、有118.32万元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而导致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与区记账中心的沟通,努力确保记账不再发生错漏。

2.对个别购买服务项目结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经费结算。如对有的单位2018年支付排版费16.96万元未见相关合同、购买服务项目结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未签、漏签合同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按照相关规定、流程签订了合同,以后将加强合同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资产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个别固定资产账实不一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固定资产账。如对有的单位2018年度的资产情况表与固定资产台账反映的公务用车数量账实不一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对已处置的公务用车完成了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2.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有关资产进行入账处理。如对有的单位固定资产(共2.33万元)未能登记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记入账,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决算编报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资产情况表决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如有的单位信息平台项目(中标金额为95.90万元)中形成的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明确该项目形成资产89.30万元,按有关要求计入无形资产8.5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80.80万元。

2.对个别决算科目使用不正确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将规范会计核算。如对有的单位 “津补贴”科目中误记25.02万元、导致决算草案中涉及的个别科目使用不正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承诺将正确使用相关科目。

三、部分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个别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如有的项目存在边施工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在招投标之前确定的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推进施工许可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各相关事项的发包、承包,规范招标采购工作。

2.对部分项目未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加强合同管理。如有的项目中消防工程合同金额695万元、比中标金额多112.4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确保相关工作合法、合规。

3.对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相关款项支付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4.对部分项目竣工决算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重新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如有的项目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时把电力扩容等工程的55.92万元计入建安投资、未按要求计入待摊投资的问题,已根据审计建议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进行了调整;有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中少计暖通工程113.18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调整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有的项目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时把后期经营所发生的公共部位装修、环保工程的476.76万元计入项目总投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确认的实际投资总额调整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准确反映项目的投资情况。

四、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旧住房综合治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项目提高修缮单价依据不足的问题,区相关部门承诺将参照标准单价开展住房修缮工作,对确需调整的,及时进行申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2.对部分配套资金收缴不力、到位情况较差的问题,区相关部门加大了收缴的力度,已全部收到老旧住宅修缮和住房安全隐患处置的应收未收配套资金4406.36万元。

3.对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区相关部门对15个老旧小区修缮工程(分成4个项目实施),已完成1个项目的工程审价,正在推进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预计在2019年内完成4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二)区“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及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合同的预付款支付比例超标准的问题,有的单位承诺将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把预付款比例控制在规定的范围;有的单位在经费报销时,采取增加报销要素补充单(工程专用)的措施,作为对工程类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补充,加强内部审核;有的单位修订了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关于预付款比例的条款,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2.对部分项目的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问题,有的单位修订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对拟参与投标单位资质的预审和考察,加大监督力度;有的单位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招标工作,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资格。

3.对部分合同无签订日期的问题,有的单位在审计期间已整改,有的单位已对相关合同补签日期。

4.对部分项目结算费率不一致的问题,4个单位承诺将加强内部科室的协调、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联系沟通,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衔接。

(三)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金支付方式不够规范的问题,区主管部门今后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改进预算管理方式。

2.对工程合同质保金的比例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区主管部门修订了《普陀区教育系统学校零星修理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把工程质量保证金从5%调整为3%,并在本系统内部开展了工程项目管理培训,要求全面落实相关规定。

3.对服务采购项目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区主管部门所属青少年中心修订了相关合同管理办法,梳理了相关工作流程,加强了内部控制。

五、少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原因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少数问题还在整改中,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是:

一是需要多个单位统筹推进。如项目预算安排不够合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应根据项目投资总规模,合理预测各年度的资金需求;区财政局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了解、分析项目当年资金需求的合理性,为科学审核、批复单位的年度预算提供依据,共同推进年度预算更趋合理。今年,区财政局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对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年内无需支付的项目预算资金26674万元进行收回或调整用于其他项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是需要一定的整改周期。如老旧小区修缮工程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区相关部门加强了与投资监理、施工监理、施工单位的沟通,收集相关项目的资料,已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审价。该问题的整改,需在工程审价结束后,才能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因此,还需一定的周期,预计将在2019年底完成。

针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单位已作出安排和承诺。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整改。二是加大督促力度,促进落实整改责任。三是着力完善管理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改进管理,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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