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2020年3月至6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信访办)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信访办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由区信访办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信访办2021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1266.54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1411.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信访办202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信访办基本能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但审计中也发现了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区信访办有个别工程先施工并开具发票,后补签合同,涉及金额1.9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个别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信访办严格执行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规范合同审批工作。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信访办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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