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426
主题分类:
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0-17 16:08:05
发文字号:
普审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2020年3月至6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信访办)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信访办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由区信访办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信访办2021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1266.54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1411.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信访办202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信访办基本能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但审计中也发现了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区信访办有个别工程先施工并开具发票,后补签合同,涉及金额1.9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个别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信访办严格执行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规范合同审批工作。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信访办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