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9年上海市普陀区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20年7月至1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本区2016年至2019年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涉及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管委)7家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区政府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组建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陀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31个部门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节能办)。区节能办设在区发改委,每年定期召开会议

本区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趋势稳定。根据市统计局数据,本区2019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为64.87万吨标准煤,控制在““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进度目标范围内,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率连续四年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十三五””以来,本区根据市级相关政策规定和区级发展规划,制订适应本区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不断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强化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持续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各部门、街镇、用能企业等共同努力和全社会广泛参与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区域转型发展、提升经济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包括节能减排项目扶持资金占比较小、节能减排项目扶持的产业分布与区域产业用能的占比不够匹配。

(二)对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运维管理不够规范。包括分项计量装置及联网工程费用控制不严、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运维管理不够到位。

(三)相关部门单位在专项工作经费申请使用中,存在部分预算内容不够细化、个别工作内容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致使专项资金宕存。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针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建议区发改委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建议节能各相关领域主管部门优化节能减排项目的产业扶持导向,加大第三产业节能减排项目扶持力度。

(二) 针对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运维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建管委加强对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管理,实行工程费用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运维管理,明确建筑使用人的责任,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监管功能运行可靠。

(三) 针对部分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宕存的问题,建议区发改委在专项工作经费的申报管理中,细化预算申报内容审核,加强工作目标的跟踪管理,提高专项工作经费的资金效益。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发改委等部门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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