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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2020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1年3月至5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区大数据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大数据中心为区一级预算单位。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大数据中心2020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3171.84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9942.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大数据中心2020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未按照项目支付进度编制预算

经审计,2020年8月区大数据中心经批复立项普陀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服务费用6392.68万元,当年安排预算4428.01万元。该项目2020年12月签订合同,当年未支出。

(二) 部分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不够规范

审计抽查发现,区大数据中心2份工程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超规定,质保金比例不够规范。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经抽查审计,区大数据中心共计436.12万元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财务账。截至2020年12月末,区大数据中心有119件固定资产未办理调拨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未按照项目支付进度编制预算的问题,建议区大数据中心要合理编制项目预算,避免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之间的较大差距。

(二)对部分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大数据中心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预付款和质


保金比例。

(三)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大数据中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增加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调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大数据中心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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