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3月至4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区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678.95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为694.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201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注重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专项工作经费报销不够规范,报销的住宿费发票和就餐发票没有列明单价、数量、就餐人数和事项等要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专项工作经费报销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经费

具体整改情况由文化和旅游执法大队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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