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8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办公室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1月至8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5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协办)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8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区政协办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区财政局核定区政协办2013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总额为667.05万元(含结余弥补30万元)。区政协办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3年度收入637.05万元,支出651.69万元,当年结余-14.64万元,当年结余上缴18.9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8.61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政协办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总额为776.66万元。区政协办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4年度收入776.66万元, 支出761.22万元,当年结余15.44万元,当年结余上缴15.29万元,年末累计结转18.76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政协办2015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总额为882.39万元。区政协办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5年度收入882.39万元, 支出861.24万元,当年结余21.15万元,当年结余上缴2.91万元,年末累计结转37万元。
区财政局年初核定区政协办2016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总额为1002.20万元。区政协办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资料反映,2016年1月至8月收入248.84万元(不含财政授权支付金额), 支出641.5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协办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预算编报工作,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区政协办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8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