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2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6年6月至7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2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科委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部门预算由区科委本部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科委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为3878.6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720.63万元,动用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158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为3768.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143.46万元,动用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625万元;2016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为3528.6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528.64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1月至2月,区科委本部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294.85万元、2605.65万元、342.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科委本部2014年、2015年、2016年1月至2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科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经抽查,截止2015年底,区科委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的部分项目由于验收不合格或项目已结束等原因形成资金结余182万元,及区科委以前年度形成的其他结转结余资金260.63万元,均未进行清理。

(二)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经抽查,2013年12月,区科委报废一批原值合计164.29万元的固定资产,未办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手续,也未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建议区科委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或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建议区科委对报废资产的处置,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申报,履行审批手续,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科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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