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2016年度、2017年1月至6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以下简称石泉路街道)2016年度、2017年1月至6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石泉路街道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2017年部门预算由石泉路街道本部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石泉路街道2016年度财政预算支出1073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9.43万元,财政专户支出275.73万元。2016年,石泉路街道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0735.16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石泉路2017年度财政预算支出10420.54万元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年1月至6月,石泉路街道实际收到财政拨款7807.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石泉路街道2016年度以及2017年1月至6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石泉路街道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超预算执行。2015年,石泉路街道“网格化中心建设”项目预算95.39万元,实际支付237.15万元。2016年,石泉路街道“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及文化艺术节”项目预算72.47万元,实际支付109.12万元。

2.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17年6月,石泉路街道其他应付款中,存在部分历史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82.23万元;其他应收款中,存在与所属事业单位间的往来款项不一致,未能及时核对、清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工程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015年9月,石泉路街道经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网格化中心改建工程合同金额为82.80万元,2015年12月,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追加网格化中心改建增加工程,该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为106.19万元,超过原合同金额23.39万元,超过率为28.24%。

2.个别工程项目存在拆分肢解。2016年3月,石泉路街道将网格化中心大屏幕和综合会议系统项目,拆分成“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大屏系统建设项目”和“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综合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并将上述2个项目同时发包给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合计审定造价为86.29万元。

3.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符合规定。石泉路街道部分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高于合同金额的30%,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

4.工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石泉路街道没有按照单个工程项目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部分工程项目资料不完整。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工程项目安装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16年,石泉路街道实施的社区文化中心报告厅LED大屏幕、网格化中心LED大屏幕、网格化中心综合会议系统的设备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合计审定造价为133.6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石泉路街道进行整改。

(一)对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超预算执行、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建议石泉路街道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用途和金额执行预算。同时,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及时进行核对、清理、结算。

(二)对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工程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个别工程项目存在拆分肢解、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符合规定、工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石泉路街道在工程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禁止拆分肢解项目,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预付款比例,建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完善工程项目审批、施工单位选择、现场实施管理、工程结算审核、加强对施工单位考核等相关机制,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三)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安装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建议石泉路街道对工程项目中的设备进行梳理清点,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具体整改情况由石泉路街道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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