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8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社区办)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社区办为区一级预算单位。

区财政局核定区社区办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为848.07万元。2017年,区社区办实际收到财政拨款848.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社区办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个别项目超预算执行。经审计,2017年度,区社区办在同心家园项目预算执行中超预算17.99万元。

(二) 个别合同结算发生变更依据不足。经审计,2017年度,区社区办与上海红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定了预约拍摄50次、金额为18万元的服务合同,实际发生拍摄服务14次;经双方协商,区社区办部分专题片拍摄的服务费从原预约拍摄服务费中抵扣9万元,但区社区办未能提供原预约拍摄服务费结算发生变更的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个别项目超预算执行的问题,建议区社区办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二)对个别合同结算发生变更依据不足的问题,建议区社区办规范相关业务管理,合理订立业务合同条款,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调整结算方式,可按照合同法要求,采用重新订立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方式来完成相关业务。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社区办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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