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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索引号:
SY002442371020180001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2-11
发文字号:
普审发〔2018〕1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区委党校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委党校本部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委党校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154.54万元。2016年,区委党校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154.54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委党校2017年财政预算总额为1366.28万元。2017年1月至10月,区委党校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56.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党校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