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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区委党校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委党校本部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委党校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154.54万元。2016年,区委党校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154.54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委党校2017年财政预算总额为1366.28万元。2017年1月至10月,区委党校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56.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党校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10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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