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索引号:
SY002442371020180002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2-13
发文字号:
普审发〔2018〕1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老干部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委老干部局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为2045.07万元,2017年区委老干部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045.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收支反映不完整
2017年区委老干部局收到市委老干部局下拨的专项资金收入31.65万元,支出11.70万元,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未纳入本单位收支范围核算。
(二)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至2017年末,区委老干部局其他应收款中列支专项经费48.17万元,未及时结转;其他应付款中有部分历年款项共计246.46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部分收支反映不完整的问题,建议区委老干部局加强收入、支出的管理,规范收支核算。
(二)对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建议区委老干部局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核对清理结转。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委老干部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