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老干部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委老干部局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为2045.07万元,2017年区委老干部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045.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收支反映不完整

2017年区委老干部局收到市委老干部局下拨的专项资金收入31.65万元,支出11.70万元,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未纳入本单位收支范围核算。

(二)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至2017年末,区委老干部局其他应收款中列支专项经费48.17万元,未及时结转;其他应付款中有部分历年款项共计246.46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部分收支反映不完整的问题,建议区委老干部局加强收入、支出的管理,规范收支核算。

(二)对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建议区委老干部局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核对清理结转。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委老干部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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