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9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长风街道)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9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长风街道是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及2017年部门预算由长风街道本部和4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长风街道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2681.74万元,2016年长风街道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2681.74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长风街道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3302.48万元,2017年1月至9月,长风街道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1937.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长风街道2016年度及2017年1月至9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2014年至2016年长风街道开业园区的房屋租金收益合计86.19万元,留存在下属企业账上,未上缴财政。审计期间,下属企业已将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上缴长风街道。

(二)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光复西路公交站点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预算经费80万元,但审价结算金额为121.49万元,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1.86%。

2.“普四一委”老年活动室项目未进行有效内部邀标。参与内部邀标的三家企业中两家为关联方企业。

3.部分工程项目付款依据不足。一是2016年支付隆德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费用5.47万元,发票开具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二是“普四一委”老年活动室项目,合同约定工程竣工10天内一次性支付,但长风街道在签订合同后10天就支付42万元,占合同金额88.18%;三是师大三村门头改造工程,合同无付款条款。

4.长风敬老院消防改造等4个装修改造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投资总额1212.30万元,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现有内部管理制度没有系统梳理、归档,工程管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主要包括部分项目未按制度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审价工作由相关业务科室自行委托、个别工程项目存在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的现象。

2.经费报销不规范。一是2016年2月至12月单笔超过1000元的费用,以现金支付合计20.78万元,未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二是部分经费支出入账日期和发票日期存在一定差异,3.49万元费用报销,发票不真实;三是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经费报销中,15笔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没有签订合同,11笔采购业务,合同条款要素不全或未附清单,5个合同由科室对外签订。

3.长风街道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1处产权房,面积441平方米;购入的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89.16万元。审计期间,长风街道已对1处产权房进行评估,其余固定资产已补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 对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长风街道加强租金收缴管理,租金收益及时上缴,纳入预算管理。

(二)对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长风街道在工程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对参与内部邀标的企业严格把关,严防关联企业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完善合同条款、加强付款审核工作,严格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结算;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三)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长风街道对所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宣传,让街道相关人员熟知并遵守执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和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范围;加强经费报销审核工作,据实反映街道日常经费开支;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及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等关键性信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内部科室日常采购业务的管理,严禁擅自对外签订合同;加强对支出的审核控制,保证票据合法、真实;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具体整改情况由长风街道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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