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东路东西侧拉通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8年3月至4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原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管理署)负责建设的武威东路东西侧拉通整治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3年5月,原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武威东路东西侧拉通整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0457.41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铁路立交洞身、引道U槽及挡墙,以及道路和下水道整治、道路附属照明、交通信号、绿化等。

该项目于2014年1月正式开工,2014年12月竣工。

根据管理中心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8年2月28日,该项目完成投资8908.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481.68万元,待摊投资2427.26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8910.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519.37万元,待摊投资2391.04万元。项目到位资金8901.7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该项目于2014年4月2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工程资料显示,该项目已于同年1月6日正式开工。

(二)施工和监理招标流于形式。该项目施工和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3年12月2日分别出具中标通知书。但施工过程中资料显示,同年11月22日代建单位组织召开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上述两家单位已作为施工和监理单位参会。

(三)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够准确

1.多计电费1.03万元。该电费为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通车后泵站每月电费,不属于建设成本,应从泵站日常运营维护经费中列支。审计期间已整改。

2.少计施工监理费2.51万元。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监理费按照建安工程竣工结算价及监理中标费率按实计算。管理中心上报监理费169.38万元,实际应为171.89万元。

3.部分费用分类不够准确。管理中心将防汛应急LED显示屏、防汛视频监控系统2个合同合计37.70万元计入待摊投资,经审计,应计入建安工程费。

(四)工程项目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1.合同管理不够规范。3份合同未约定工程质保金;2个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在招投标、开评标工作完成后才签订;抽查17份合同,9份合同无签订日期、1份合同签订日期仅有年份。

2.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招投标资料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

3.部分工程缺少竣工验收手续。4份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书面的竣工验收手续,即支付相应款项。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一)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的问题,建议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施工许可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对施工和监理招标流于形式的问题,建议管理中心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并确定中标单位,严禁先行确定中标单位。

(三)对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建议管理中心调整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确保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完整、准确。

(四)对工程项目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管理中心完善工程合同相关条款,加强内部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管理。

具体整改情况由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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