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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及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本区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开展“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及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相关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12个部门(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本市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的工作要求,我区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10月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群体性矛盾、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高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排查梳理安全隐患高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市补短板、治“五违”的工作要求,2016年5月我区印发《普陀区深入推进“五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五违”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推动全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2017年3月印发《普陀区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执法办案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执法行为。

为保持整治力度,形成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本市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要求,2017年11月印发《普陀区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

(二)拆违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区拆违办提供的资料,2016年至2018年本区上报实际拆违量(包括存量、备案、在建三种类型)分别为:79.26万平方米、127.81万平方米、102.89万平方米,计入年度考核指标的实际拆违量(仅包括存量)分别为:77.71万平方米、123.54万平方米、89.11万平方米。另,2018年本区无违居村创建完成率100%、无违街镇创建完成率80%。

(三)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主要对2016年至2018年8月区财政安排的“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及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长征镇、桃浦镇镇级财力安排的拆违经费未纳入本次审计调查。经审计,2016年至2018年,区财政安排资金合计39188.02万元,实际支出合计38488.68万元。

(四)审计评价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各街镇也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三年来,全区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拆”后“建、管、美”工作不断加强,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证建筑基本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数据库内无证建筑信息不准确

无证建筑原始信息采集时,存在面积估算等因素,导致数据库内无证建筑信息不准确。现场拆违时,各方签章确认的工作量主要用于与施工单位结算费用,未与数据管理工作相结合,未对无证建筑信息进行校正,导致在经费支出时,数据库无法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无证建筑的地址、面积、层数、结构形式等信息难以核对。

2.数据库外无证建筑管理缺失

大部分无证建筑已按要求录入数据库,但抽查发现也有部分未录入,形成数据库外无证建筑。本次审计调查各街镇上报的库外无证建筑数据并不完整,审计也难以查找漏报数据。由于业务数据未能及时准确提供,导致经费支出时涉及无证建筑的信息无处核对。

(二)“五违”整治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拆违经费结算定额使用不当

审计调查发现,4家单位“五违”整治入围招标公告均在2017年6月1日之后发布。根据市住建委批准发布的《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7本工程预算定额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沪建标定〔2016〕1162号)的通知要求,“凡2017年6月1日起进行招标登记的建设工程执行新定额,老定额同时废止”。上述4家单位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仍然约定采用上海市2000定额结算,实际结算时也采用此定额。

2.预付款支付比例超标准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18年8月底,6家单位90份“五违”整治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均超标准,其中73份预付款实际支付比例超标准。

3.部分拆违经费审定依据不足

经审计调查,2016年全区拆违经费预算安排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拆违工作由各街道及区拆违办实施并申报经费。因区城管执法局未能提供2016年拆违经费的审核依据,也未提供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拆违工作量、单价进行审核的资料,本次审计调查对区城管执法局2016年拆违经费审定金额的合理性无法确定。

4.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审计调查发现,区城管执法局部分服务类合同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且提前付款。

(三)“五违”整治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五违”整治管理不到位

本次审计抽查4家单位的部分“五违”整治审价报告,采取现场踏勘、实地测量、查阅资料等方式,核对拆除及整治工程的地址、面积、工程量等信息并对结算金额进行造价复审,平均核减率为6%,有8份审价报告复审核减率超过10%。部分单位对复审结果不予认同并提供书面解释(说明),但未能提供原始、直接资料支撑原审价报告结果或否定造价复审结果。

2.无证建筑结构形式未确认

2017年及2018年,区城管执法局重大应急拆违招标文件明确需拆除的建筑物主要为砖混结构,施工单位投标、审价单位结算均按砖混结构计算建筑垃圾量,以及垃圾清运、处置费。经查阅,原始结算资料反映区拆违办与施工单位仅确认了建筑物面积总量,未明确结构形式;上述招标文件涉及的被拆建筑中,部分点位数据库反映为非砖混结构,但因数据库信息不够准确,无法准确判定其结构形式,部分点位未录入数据库,也无资料证明其结构形式。

3.未按规定程序选择实施单位

调查发现,部分单位未按要求选择相关事项的承接主体。如:(1)区城管执法局2016年未经公开招标选取拆违工程施工单位。(2)真如镇街道2017年拆违保障服务,先确定单位并提供服务,再办理政府采购。(3)万里街道2017年通过入围招标选择了3家拆违施工单位,但未经招标入围的另外2家单位,万里街道也与其签订了部分合同。

4.入围招标不严谨

调查发现,个别入围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不严谨。如:(1)个别拆违施工单位投标文件部分内容不真实。(2)个别项目实际中标单位与中标公告结果不一致。(3)部分政府采购事项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4)个别施工单位入围招标的投标文件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个别招标文件关键条款设置不合理

审计调查发现,区城管执法局对2017年度拆违辅助人员第三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报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6.合同管理不规范

调查发现,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1)部分合同无签订日期。(2)2家单位部分合同未及时签订。(3)4家单位“五违”整治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审价报告中约定的结算费率前后不完全一致。(4)石泉街道2017年度多付拆违工程审价费,其承诺在2019年支付审价费时进行抵扣。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对无证建筑基本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城管执法局牵头重视并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将现场拆违工作与数据管理有机结合,及时收集、整理、校核无证建筑信息,健全完善本区无证建筑数据管理台账,确保无证建筑的关键信息完整、准确,为经费使用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对“五违”整治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被审计单位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预付款支付比例,加强经费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费并支付相关款项,加强内部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对“五违”整治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被审计单位加强项目管理,重视无证建筑信息复核工作,明确并细化复核内容,督促中介机构加强现场审核,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准确,同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各环节有序衔接。建议被审计单位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招投标相关要求,指派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招标,严格审核,确保招标工作规范、有效。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城管执法局等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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