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加大审计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力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1年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区““十四五””规划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发扬“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精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增收节支,区级财政收入实现较大幅度的恢复性增长,2021年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50%,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财力补充,发挥政府债券对缓解收支平衡压力、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重点领域保障到位。落实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围绕支持产业能级提升、创新生态培育和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加大重要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政策保障。不断改善民生,全年区本级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民生投入总额98.88亿元,城区改造升级投入32.02亿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区治理水平。

——审计监督不断强化,审计整改从严推进。立足经济监督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深入推进区级预算审计全覆盖,首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落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组织对法定整改期限外的整改中事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截至目前,上年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的审计工作报告中的29个问题,除1个问题(个别重大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在整改推进中,其余28个问题已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2021年度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审计,同步开展了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政府“三本预算”统筹联动;区财政局等部门(单位)不断加强财政管理,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

一是部分当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1年初安排预算的项目中,有13个部门的42个项目实际未执行或预算执行率低于(含等于)10%,涉及年初安排预算合计15299.71万元,其中3个项目年中调减预算合计1144.20万元。

2021年中追加预算的项目中,有24个部门的45个项目年中追加预算合计9556.56万元,当年实际执行合计1855.27万元,实际平均执行率不足20%。

二是部分结转项目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效率不高。有3个部门的6个项目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合计4145.36万元,2021年新安排预算合计2522.2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合计2139.08万元。

2.部分财政资金宕存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延伸审计2021年区各委办局划拨预算资金至街道镇情况,抽查的2个街道,年末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合计96.96万元,相关资金宕存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财政票据管理不够严格。审计抽查发现财政票据发放时未按规定审核用量,未在执收单位的票据购印证上登记电子票据发放号码、注销记录,未对票据购印证进行年度审验。

(二)预算单位全覆盖延伸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围绕财政综合管理要求,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单位2021年度财政授权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延伸。从审计情况看,预算单位基本执行了区财政管理相关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资金未直达供应商。8个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部分支出,相关资金未直达供应商,而转至单位经办人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68.36万元。

2.部分专项资金宕存。截至2022年6月末,1个事业单位专户资金宕存154447.48万元未及时使用。

二、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了审计,送审金额合计11.65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项目建设程序基本规范,实际完成投资额均控制在概算总投资以内,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竣工决算编制和工程价款结算不准确。有6个项目已根据审计结果调减决算投资568.51万元,其中工程价款结算不准确净核减532.35万元。

2.个别项目投资控制管理不够到位。有2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控制不严格,有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超出立项批复范围,有的项目建安工程费超分项概算,均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部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不够规范。有4个项目部分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漏项或列项不正确等,未能准确反映工程具体内容;个别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设置不当。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对本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本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逐年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有5名服刑中人员仍享受城乡低保,5名领取养老金高于补助标准的重残无业人员仍享受生活补贴,涉及补助资金合计15.65万元。1名享城乡低保人员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但未及时重新审核其低保资格。

2.医疗救助管理系统的个别拦截设置存在漏洞。有3名享城乡低保人员提供了重复打印的10张电子发票,系统对发票的重复性校验失败,多支出救助费用0.09万元;11名享城乡低保人员当年门(急)诊救助金额超过年度最高限额,多支出救助费用0.28万元。

(二)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对本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本区有序推进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黑色污染”,着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个别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内部比价工作不严谨。个别项目在采购邀请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不一致;个别项目采购邀请函、中标通知书没有落款时间及建设单位盖章。

二是个别工程财务监理工作不够到位。个别工程的动态投资控制表内容有缺漏;个别工程部分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限价和合同条款,财务监理未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部分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合同未及时签订;部分合同服务期限、结算方式、质保金等内容缺失。

(三)土地储备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对本区土地储备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土地储备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土地储备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重点地区土地收储任务,有力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地块储备程序不够规范。部分储备地块项目申请投资估算及获得批复日期,晚于储备合同签订日期,未能做到先审批后实施。

2.未建立全区统一的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土地储备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未建立全区统一的管理系统;土地储备档案由三家委托实施单位各自保管,且保管方式各不相同,造成数据汇总困难。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区审计局对1个区管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区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稳步实现保值增值,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资产未入账。该企业参与投资成立的1家新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但未实际出资,未将相关股权投资登记入账;收到划拨的2块绿化用地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未将相关土地使用权登记入账。

2.个别房屋租金未足额收缴。该企业未足额收缴个别房屋租金,涉及金额1050.03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区审计局在各类审计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状况,重点抽查了车辆资产信息管理情况。我区有涉及车辆的区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单位共计132家,在对比上述单位2021年度资产系统、决算报表中车辆资产信息后,发现相关单位注重车辆资产基础信息管理,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车辆资产信息填报不够准确,其中:有3家单位在资产系统和决算报表中填报的车辆数量相同但价值存在差异、有2家单位在资产系统和决算报表中填报的车辆数量和价值均存在差异。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区审计局开展了1个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门(单位)能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公共绿地养护移交机制有待完善。该部门公共绿地建设与养护移交机制不够完善,部分绿地养护存在空档期,空档期内缺少养护服务单位,难以保障绿化养护工作有效开展。

2.公共绿化养护质量整改检查缺乏精细化管理。目前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主要针对即时整改问题,对适时整改问题缺少后续跟踪,未做到对照问题逐个销号,整改检查缺乏精细化管理。

五、审计建议

为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经济恢复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更加高效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上海本轮疫情影响,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区委部署,全力以赴抗疫情、稳经济、促发展,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一是坚持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兜牢民生底线,织密社会保障网,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在发展中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提效,更好助推经济恢复和重振40条、“靠普”10条等一系列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提振发展信心,将制度供给转化成发展红利。三是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推进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共享,特别是通过大数据手段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强化数据资源的整合集成和综合利用,以数字化转型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监督,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制度+科技”理念持续提升财政监管效能,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一是完善预算项目库管理机制。坚持先有项目、后排预算、严格问效,将项目库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有效衔接,促进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精准高效。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系统支撑。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优化管理手段,强化制度约束,提高财政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夯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紧扣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推进规范有序

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建设质效,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一是规范建设程序。严格按法定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确保建设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强化投资控制。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实施项目,防范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行为,促进财务监理全面履行职责,规范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工作。三是加强合同管理。明确约定工程合同事项,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有效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

(四)健全国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部门(单位)要持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以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为契机,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家底,消除国有资产监管盲区,发挥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的最大效益。一是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和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注重关键环节管控和日常基础管理,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资产配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三是落实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土地收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优化工作衔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建议。区政府将按照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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