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区各部门配合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要求,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普陀区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目标和“三个转型”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各项改革创新举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总体上看,区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支出重点突出。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完成预算100%。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大力支持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加大城区基础建设投入,营造美好城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深化财政机制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着力推动政府“三本预算”统筹联动,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健全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推进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推进审计全覆盖。紧扣“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风险防控”,加大审计工作力度。修订和完善了《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强化对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按照《预算法》要求,安排财政决算草案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

——推进审计整改落实,促进加强和完善管理。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收回资金、调整账目、完善制度。区审计局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审计问题整改。去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已基本整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机制制度建设。

关于2016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部分公租房转性后未按要求补足房源。截至2017年10月末,已筹措115套公租房,剩余455套还在筹措中。根据2018年1月,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下达的““十三五””指标任务,至2018年底,新增筹措房源包括应弥补52坊公租房转征收安置房等缺口,计500套。上述房源,将在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通过代理经租、转化等方式完成筹措。

2、廉租房租金存在欠缴现象。截至2018年5月,区房管局所属区住房保障中心已追缴租金欠户244户,追缴租金37.21万元,剩余223户,计71.76万元租金,仍在追缴中。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区审计局对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根据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2017年度区本级“三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如下: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662245.93万元,支出总量为1662245.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664047.66万元,支出总量为1664047.6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8112.33万元,支出总量为8112.3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政府“三本预算”实现收支平衡,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决算收支基本真实,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如去年偿债专项资金预算60000万元,实际执行31117.36万元,执行率为51.86%;地方教育附加支出(职工职业培训)预算14146万元,实际执行7304.27万元,执行率为51.63%。

2、预算资金宕存事业单位专户。相关单位未按项目实际进度申请资金拨付,导致资金沉淀。去年区财政下拨区土发中心的土地储备资金以及区征收中心的征收补偿资金,分别为9269.47万元、65430.40万元,截至今年5月沉淀在相关事业单位专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来,区审计局审计了区民政局等23个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了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情况。各相关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预算收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个别账户未纳入财政管理。如区民政局两个账户未纳入部门财务报表,相关账户结余资金合计725.30万元。

二是租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审计发现,有的单位房屋租金、利息等收入未上缴财政。如长风街道2014年至2016年开业园区房屋租金未上缴,涉及金额合计86.19万元。

2、预算支出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区社区办去年3个“同心家园”项目,预算安排99.89万元,实际支出117.88万元,超预算17.99万元。

二是支出审批控制不严谨。审计发现,有的单位支出依据不够合规,报销程序不够规范。如区商务委2016年发放平抑菜价补贴,结算时未按规定将追溯系统打印销售凭证作依据。

三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区信访办等6个部门购买部分货物、工程及服务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合计370.39万元。

3、资产管理不完善。

一是资产未入账。审计发现,有的单位部分房屋、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软件等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如长风街道441平方米房屋资产未登记入账。

二是房屋资产租赁管理不够规范。审计发现,有的单位存在房产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未及时足额收取租金等问题。如区科协2014年续签科技馆大楼出租协议,未按区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又如,区体育局未能及时收取房屋租金,共计350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250万元,余款在催缴之中)。

(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今年来,区审计局审计了区文化局等5个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2017年度决算草案。在审计中,突出加强对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等审计。各相关单位不断规范决算编制工作,提高决算信息质量,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合法,但也发现决算编报不够准确、不够完整等问题。如区文化局及下属单位以前年度往来款1204.67万元未及时清理;区老干部局未将上级拨款31.65万元,纳入本单位收支范围核算(在往来款中核算);区工商联项目经费8.10万元在基本经费中列支,影响了决算草案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要求,区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去年下半年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5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送审金额36438.41万元,审定金额31271万元,净核减额5167.41万元,平均净核减率14.18%;完成竣工决算审计10个,其中自行组织实施2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8个。审计发现:

1、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开工三个月后才取得施工许可证。

2、个别项目部分招标流于形式,先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后办理施工、监理招标手续。

3、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审计发现,4个项目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即投入使用。

(二)相关部门工程管理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相关部门及单位组织实施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如区民政局个别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不够规范,存在先建设后招标的问题。

2、部分项目工程结算不够严密。

一是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符合规定。如石泉路街道部分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高于合同金额的30%,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二是个别项目未完工已出具审价报告。如万里街道居委会装修工程,未完工已出具审价报告。

3、部分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如区人社局等3个部门7个项目竣工,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去年5月,区审计局对本区2014年至2016年道路日常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日常养护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申报使用等情况。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局2014年至2016年共拨付17896.04万元。通过近几年来的养护,道路及排水设施使用周期延长了,保障了道路畅通和设施正常运行。但审计也发现:

1、养护预算经费申报数据不够准确。区市政管理中心在测算年度道路养护经费中,未能根据相关规定对已实施大中修道路的使用年份进行调整更新,致使预算经费申报不够准确。

2、日常养护项目管理不够到位。审计发现,区市政管理中心未能严格执行各类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相关要求,零星修补项目未能严格管理,未能严格执行养护产量考核管理要求。

3、日常养护项目竣工结算不够严谨。存在养护工作未完成先行审价,审价工程量与养护工作量有差异。

五、审计建议

针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做好与上级政策的精准衔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快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行政效能,提高政府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统筹安排、确保重点,保证重大政策及时落地、发挥效应。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资金统筹,切实盘活存量资金,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加强部门预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执行,不断规范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

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合规、有序推进。加强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强化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管,严格控制总投资。

(四)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

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业务工作,认真查找预算收支、资产资源、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中的漏洞和隐患,健全内控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保障管理规范,高效运行。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按照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区政府责成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逐一对标、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区审计局协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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