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深化改革、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8年,全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建设目标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标准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来看,2018年度区级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50%,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二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区本级民生支出总额达到934556.77万元,同比增长20.40%。三是着力保障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区本级城乡社区支出593105.44万元,同比增长27.08%。

区审计局不断深化审计监督,围绕相关政策落实,聚焦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保障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的服务作用。坚持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促进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提升审计整改效果;截至目前,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基本整改完毕。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拓展的要求,重点审计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根据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0517.09万元,加上市财政补助净收入712179.77万元,调入资金3617.1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7000万元,中央及市财政专款上年结转34820万元,减去区与镇财力结算补助净支出203253.17万元,区本级收入总量为1964880.83万元;支出总量为1964880.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667130.37万元,支出总量为2667130.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9664.27万元,支出总量为9664.27万元。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度区本级“三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够合理

1.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与实施进度未能有效匹配,有34个500万以上的项目,2018年预算安排共92494.81万元,当年实际使用共30504.87万元(每个项目使用金额均未超预算金额的50%),年末收回预算156.11万元,结转共61833.83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追加与实施计划未能有效结合,有14个项目2018年9月至11月追加预算共8894.59万元,因项目实施计划不够成熟,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追加的预算当年均未使用。

3.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与结转资金未能有效统筹,有7个项目2017年末结转共2004.00万元,2018年预算继续安排共2198.74万元,因项目实际进度未达预期,当年实际使用共619.92万元(每个项目2017年结转资金均已满足2018年使用需求),年末累计结转共3582.82万元。

(二)部分资金沉淀事业单位专户

区财政局2018年5月拨付10000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相关道路改建工程涉及的征收事项,截至2018年底未使用。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主要表现:一是部分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不够强,依然延续传统“钱等项目”的观念,跨年度项目未按实施周期合理安排预算。二是部分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不够,对项目具体实施的困难考虑不周全或前期准备不够充分,导致项目进度无法达到预期,影响预算有效执行。三是部分部门预算调整较随意,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及时掌握和分析项目的进度,或未充分评估追加预算与当年可能完成的工程量,造成项目预算调整不合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9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对6个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开展了审计,重点关注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报表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注重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效果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专项资金闲置,如有的单位专项资金账户中宕存2008年至2012年专项自主创新科研资助资金,因相关科研项目未能结题验收,截至2018年底,共有421万元沉淀闲置。

2.个别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如有的单位2018年末累计结转结余的资金中有32.88万元,2015年以来未使用,也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或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管理。

(二)财务管理方面

1.部分经费支出核算不规范,如有的单位委托第三方实施的服务项目,其经费分别在“委托业务费”科目支出27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出118.32万元,未全额计入“委托业务费”科目。

2.个别购买服务结算不规范,如有的单位2018年支付某公司排版费合计16.96万元,未见与相关公司签订的合同。

(三)资产管理方面

1.个别固定资产账实不一致,如有的单位2018年度资产情况表反映有公务车辆3台,固定资产台账反映2018年末有公务车辆2台。

2.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如有的单位办公设备未能及时登记入账,金额合计2.33万元。

(四)决算编报方面

1.资产情况表决算编制不够准确,如有的单位的信息平台项目(中标金额为95.90万元),2018年10月底进行了验收,项目中形成的资产未入账。

2.个别决算科目使用不正确,如有的单位在决算报表“津贴补贴”科目中误记金额25.02万元。

三、部分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区审计局对建设项目开展了审计,已完成审计的6个项目送审总投资590609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566311万元,核减资金2429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重视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如有的项目为了与地铁站建设同步施工,存在边施工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在招投标之前已确定。

2.部分项目未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如有的项目中的消防工程,合同金额695万元,比中标金额多112.42万元。

3.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相关款项支付不规范,如有的项目部分合同款项超进度支付;有的项目合同约定审价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5%,却在审价尚未完成时,已付至合同金额的95%。

4.部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够准确,如有的项目中的电力扩容等4个工程,合计55.92万元计入建安工程投资,未按要求计入待摊投资;有的项目中的暖通工程,审定金额298.13万元,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为184.95万元,少计金额113.18万元;有的项目中涉及公共部位装修、环保工程的2个合同,金额共计476.76万元,为后期经营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项目投资范围,不应计入项目总投资中。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区旧住房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本市旧住房修缮改造,切实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审计局对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区旧住房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旧住宅修缮、隐患处置、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切实得到了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提高修缮单价的依据不足。区相关部门于2017年5月、6月印发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计划,修缮单价为350元/平方米;同年8月将原计划中的三个小区住宅修缮工程的修缮单价调整为400元/平方米,总投资增加1368.91万元,审计未发现需要调整单价的相关资料。

2.部分配套资金收缴不力,到位情况较差。区相关部门实施住宅修缮、隐患处置项目,应收配套资金分别为5598.84万元、1280.40万元,截至2018年底,收到的配套资金分别为1693.75万元、779.13万元,余款4406.36万元未收到。

3.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区相关部门对15个老旧小区开展雨污分流改造,预算投资共计7654万元,截至2017年11月均已竣工,但至2018年底未完成工程审价和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二)区“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及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区审计局对区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及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及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区域环境不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合同的预付款支付比例超标准。6个单位共90份“五违”整治施工合同,其约定预付款比例均超过合同金额的30%,其中个别单位有72份合同,预付款实际支付比例超合同金额的30%。

2.部分项目的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8个单位部分拆违相关事项,其承接主体虽经政府采购进行确定,但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

3.部分合同无签订日期。8个单位共252份合同无签订日期,其中192份为拆违施工合同。

4.部分项目结算费率不一致。有4个单位“五违”整治的部分项目,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中的结算费率与审价报告中的结算费率不一致,如个别单位2017年“五违”整治项目入围招标文件约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费率为2.2%,但审价报告中显示为2.8%至3.3%不等。

(三)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法规的要求,区审计局对本区2017年度、2018年度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主管部门着力推进新建学校、幼儿园的交付使用,有序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的大修,区域教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教学资源进一步优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支付方式不够规范。区主管部门(本部)2017年度、2018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金额99522.99万元、85117.05万元,当年分别向所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的实有资金银行账户下拨33585.78万元、21277.16万元,占当年专项预算的33.75%、25.00%。

2.工程合同质保金的比例未及时更新。区主管部门所属学校零星修理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所附的合同文本,约定预留审定价的5%作为保证金,与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要求不相符。

3.青少年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流程不够规范。 区主管部门所属青少年中心部分项目归档资料中缺少“三重一大”资料或投标单位、供应商的应标文件,采购评审结果报告中缺个别评审人员签名或成文日期。

五、审计建议

针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区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要强化预算编审,充分考虑项目进展和年度结转结余等情况,促进预算安排与实际需求更趋合理。二要加大预算执行检查力度,建立预算执行与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三要规范决算编制,强化部门单位决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2.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工作。一要加大资产管理力度,及时做好购置和处置资产的账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二要规范合同订立,完善合同签订日期,合理约定付款比例并严格执行,有效防范风险。

3.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一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促进项目建设更加规范有序。二要继续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概算组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项目的总投资。

4.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一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促进资金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二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即知即改,部分项目结转资金已用于项目建设中,对竣工财务决算不准确的进行调整等,其余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研究整改。区政府将按照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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