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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12时44分,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普陀区大渡河路196号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导致汽车起重机整体倾覆,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区应急局会同区绿容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对事故展开了全面调查。现已完成了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形成了《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当否,请批复。


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10月12日12时44分,普陀区大渡河路196号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导致施工现场外墙装饰件、幕墙玻璃受损、汽车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有部分损坏,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区绿容局、长风街道等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务副区长姜爱锋亲临现场,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严肃问责,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筑牢城市运行安全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及《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绿容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对事故开展了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调查询问、调取书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2”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普陀区大渡河路196号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拆除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所拆除广告牌位于大渡河路196号长风大悦城商场主体建筑东侧靠南外立面。广告牌19.3米宽,12.8米高,重2.46吨,上缘高度22米。

(二)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如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YCXXXX;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700号13幢110-15室(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鲍X;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   

2.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LHXXXX;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199号1楼1093D;法定代表人:李X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货物运输代理;管材、五金建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机电、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新车、建筑工程用机械的销售;起重设备租赁;装卸服务。

(三)相关资质

如X公司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具备所从事行业的资质。

(四)涉事汽车吊及驾驶人员情况

秦X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沪EQ0003”的汽车吊具有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机械年度检验合格证》。时任司机任X男持有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颁发的准驾车型为B2的《机动车驾驶证》、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作业项目代号为Q8(限流动式起重机)的汽车吊操作证,均在有效期内,具备所从事拆除作业的资质。

(五)合同签订情况

2022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与如X公司签订了《2022年普陀区违法户外广告、非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合同》。

如X公司与秦X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及对相关人员调查询问,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如下:

2022年10月12日上午8时许,工程现场的工人用红白旗将现场围合,第一台汽车吊进场,以吊臂送工人至广告牌处割除外覆广告布。8时20分许,任X男驾驶当事汽车吊进场,到场后先展开支撑腿和吊臂。10时许,任X男操作当事汽车吊以吊臂将广告牌吊住固定,工人将广告牌钢架切割成11.3米宽、12.8米高与8米宽、12.8米高的两部分。两部分广告牌均铺有一层不透风的薄铁皮。11时许,第一块11.3米宽、12.8米高的广告牌被顺利吊下。

12时44分,任X男操作汽车吊,使汽车吊驾驶室朝向西侧、回转吊臂位于北侧时拆除第二块8米宽、12.8米高的广告牌。任X男将第二块广告牌吊离墙面、收回吊臂的瞬间,整车向北面侧翻,广告牌倾斜坠落至商场东侧广场上。

事发后,区应急局、区绿容局、长风街道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0时10分许,当事汽车吊被扶起,地面物品也被清理完毕。

三、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0万元。

四、事故现场技术分析情况

根据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拆除大渡河路196号违法墙面户外广告工程汽车起重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事故汽车吊水平液压支腿全部伸出时,垂直支腿距离车身侧面应为1.9m,现场测量左后及右前水平液压支腿实际伸出1.5m,不符工作要求。由于水平液压支腿伸出不足导致汽车吊抗倾覆能力降低,汽车吊在吊运接近相应工况额定载重量的广告牌时,在广告牌脱离墙面一瞬间的冲击载荷和风载综合作用下,汽车吊整体向北侧倾覆。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从业人员汽车吊司机任X男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评估汽车吊相应工况额定载重量,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秦X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拆除作业施工现场采取有效安全管理措施,未有效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未落实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向从业人员充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排查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如X公司未与承揽单位秦X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亦未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秦X公司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核秦X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秦X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2”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违规施工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李X萧,秦X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10·12”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如X公司未与承揽单位秦X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亦未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有效检查秦X公司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未督促秦X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区绿容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如X公司进行处理。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秦X公司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充分认识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从业人员遵守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要严格遵守现场作业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范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如X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履行对承揽单位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全面审核各承揽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承揽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绿容局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举一反三,立即组织系统内相关单位对所有拆除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查漏补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系统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安全教育,督促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拆除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

上海秦X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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