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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2019〕11号)的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普陀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0


普陀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市分会场会议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整治有关单位政治站位不高、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不实、重点工作部署不力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红线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高、监管底数不清、管理措施不严、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未制定贯彻落实《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措施;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

3.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约谈警示、通报交流、考核激励等制度执行方面不够重视,监督落实不够;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职践诺不严,承诺存于纸面,缺乏有效落实举措。

4.隐患排查不全不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突出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以整治数据代替整改实效,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管理闭环,隐患整改未建立有效机制。

    5.重点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重点工作方案不全、组织不力、措施不具体、落实走形式;对重点行业单位检查浮于表面,企业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安全常识匮乏。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1.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不落实,未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管控好重大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危险废物存在监管盲区;未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风险,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问题。

3.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4.加油(气)站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整治加油(气)站人员资质不具备、作业条件不符合要求、应急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加注汽、柴、煤油及燃气等违法行为。

5.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类学校未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各类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相关工作的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2.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特别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和押运人员资质不符、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和非法挂靠等问题;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3.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更新中改、扩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施工等安全隐患。

4.燃气。整治燃气无证经营违法行为,重点针对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整治餐饮场所的非标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强燃气地下管线巡查,严防外来施工破坏。

5.烟花爆竹、旅游、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中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27日前报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中旬-2020年2月底)

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区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效能、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3月上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请于2020年3月3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报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稳步推进。成立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韩金华任组长,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名单见附件)。区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小组,贯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有序分阶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督促整改风险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将集中整治与季节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提前做好风险研判,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切实推动解决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综合运用通报、提示、约谈、警示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隐患查而不改等问题,将依据《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严肃追责问责。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把本次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全程督导,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开展集中考评,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建立长效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体系。

 

附件:普陀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联系人:盛佳妮、刘健炜    联系方式:52564588-5916

政务邮箱:liujianwei@shp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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