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普陀区建管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保障今冬明春期间普陀区建筑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18〕751号)、《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普安办〔2018〕26号)的文件精神,普陀区建管委将针对冬季建筑工地施工的特点开展检查督导、宣传教育。

一、总体目标

成立领导小组,对应职责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切实加强沟通协调。

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建筑工地、大型机械设备、民工宿舍和桥荫桥孔。

组织消防演练,协同区消防支队组织切合建筑行业实际的宣传教育,开展相关行业培训演练。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建管委党工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建管委分管安全副主任

成员: 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

下设办公室(规建科),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协调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区建管委分管安全副主任(兼任)

办公室成员: 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

联络员由各单位安全联络员及机关科室人员担任,负责今冬明春期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防控工作全面落实五个“严禁”。

严禁在施工现场临时住宿人员,重点检查新建工程民工宿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建设工地宿舍管理的告知书》的落实情况。

严禁在内装修施工期间停用相关消防设施设备。

严禁违章违规动用明火。

严禁在民工宿舍内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加热等禁用电器。

严禁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氧气、乙炔气钢瓶混存。

(二)燃气安全管控

燃气安全管控工作主要涉及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是否开展统一配送业务,并关停门售业务;配送车辆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营条件、安全执行、用气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天然气供应企业是否制定入户安全检查制度,并切实落实;是否制定用户燃气设施报修程序,并切实落实;是否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我委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外立面保温材料 “数据库”,并配合区消防支队开展联合检查,做好今冬明春期间外立面保温材料相关工作。

(四)大型机械设备

今冬明春期间进一步组织力量检查大型施工机械,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工地将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

(五)桥荫桥孔

计划对全区桥荫桥孔开展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区域范围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发现任何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处置,确保桥荫桥孔管理全面安全可控。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11月30日前)

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实际安排今冬明春相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30日-全国“两会”结束)

执行工作方案,对问题单位从严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时间、确定人员治理,及时反馈治理效果并组织复查。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

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归档资料备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调度指挥,协调分工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落实。

(二)强化监管协作

委及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管理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推动联勤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推动防排涝联合演练等 “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三)建立健全台账

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例会,总结分析当月安全情况及问题,分管单位汇报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电子档发送至zhangxz@shpt.gov.cn,联络员:张笑征,联系电话:15821269875。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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