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年04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0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朱玲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生活照料等需求的相关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残疾人生活照料工作开展情况

为满足特殊家庭居家养护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生活质量,减轻家属生活负担,200954日,市残联会同市民政、市财政、市文明办和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未享受居家养护或日间照料服务补贴的重残无业人员和父母一方年龄为65岁以上抚养残疾人子女的家庭,以及未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孤残老人(即原来“7259帮老助残行动”对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提供每天1小时的居家养护服务,服务内容为料理家务和生活护理等,包括了外出配药、就医、购置生活物品等。

您提出的独居、失独残疾老人均有以上需求,但仍有部分未纳入现行政策的服务对象中,当前仅靠居委干部和志愿者,还不能满足所有独居、失独残疾老人的需求。

二、下步工作措施

当前,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服务对象,区残联按照文件精神,高标准做好居家养护服务工作,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关爱陪护服务,切实解决其家庭困难,对不符合服务条件且有需求的独居、失独残疾老人,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调研,摸准需求。市残联养护工作业务由教就处负责以来,由于现行文件下发时间较长,残疾人实际需求发生较大变化,教就处拟调整完善养护工作相关政策,目前正在广泛调研,全面了解残疾人中特殊家庭居家养护服务需求。普陀区残联将组织专项调研,进一步掌握对这类对象的人数及实际需求情况,并积极反馈,为市残联调整政策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逐步把各类居家养护需求的家庭纳入其中。二是积极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协调民政、街道等部门,靠前一步,通力协作,依托各自现有政策,加强人文关怀,以不同方式做好独居、失独残疾老人等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工作。挖掘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扩大志愿服务队伍,汇聚关爱特殊人群的强大能量,不断浓厚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气,协作互助,使服务对象时时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爱。三是创新方法,精准服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梳理急需服务的对象,列出名单,一事一办。采取牵头协调爱心机构,点对点服务;街道或居委安排志愿者,一对一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临时帮困救助,由家属或请专业人员上门服务等。采取多种办法,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对急需服务对象,做好力所能及的关爱照护。

非常感谢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这对我们改进残疾人养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建议,积极为市残联优化政策提供依据,把有需求的服务对象纳入进来,扩大服务对象覆盖面,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养护服务体系,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作出努力。

 

 

                       上海市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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