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年04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0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施云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普陀区残联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根据《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2148号)要求,普陀区“十四五”期间需完成1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计划完成300户,实际完成350户,完成率116.67%2024年持续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计划完成350户,目前正在推进当中。

一、根据《关于“十四五”期间推进本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23〕4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2、持有本市核发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民政部门认定城乡低保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以及特困人员、重残无业等定期定量人员;4、一级、二级残疾人。

二、根据《关于印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办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残联〔2024〕3号)要求,区残联全面负责辖区内残疾人家改工作。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家改需求。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改造资料档案,档案应包括评估资料、改造方案、改造合同、验收单及满意度评价表,改善类改造还应包含监理报告及审价报告。

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本着“一户一案”原则,根据残疾人家庭的实际需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个性化制定改造方案,包括:

(一)出入口改造:室口进行平整或坡化并设置扶手。

(二)卫生间改造:改(新)建洗浴、如厕一体的卫生间,将卫生间门拓宽,地面防滑处理,洗手盆前端设置扶手、下部留出足够移动空间,蹲便器改为坐便器或配发浴便椅,安装抓杆或扶手,安装浴凳、低位或活动式淋浴装置等设施,方便残疾人如厕、洗浴;改(加)装用水设施,以方便残疾人生活用水。

(三)厨房改造。拓宽厨房门,将厨房灶台、橱柜、洗手池等高度降低,方便乘坐轮椅残疾人操作、使用。

(四)卧室改造。拓宽卧室门,墙面安装抓杆或扶手,加装护理床,方便残疾人活动、休息。

(五)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提供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等。为听力残疾人门口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方便其独自在家时知道有人敲门、谁来敲门;适量提供没有纳入辅具适配范围的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方便其通过电视等媒体接受教育。

(六)安装煤气泄露报警发声装置、提供读屏软件等。为视力残疾人在灶台或热水器上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发声装置,方便其在遇到燃气泄露危险时及时得到语音报警信息;为视力残疾人在电脑上安装通过语音导航获取屏幕信息的导读软件,帮助其操作上网。

(七)其他。其他方面有助于各类残疾人消除家居障碍、提高生活品质的改造以及添置适量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产品等。

普陀区残联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站位。区残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家改”工作推进小组,每周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主动协调各方,督促实事项目推进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同时,要让残疾人感受到暖心、放心、省心,切实通过无障碍家庭改造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抓细抓早,夯实基础。年初,区残联即召开专题“家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街道、镇残联通过梳理、排摸、实地调查工作,尽早锁定需要进行改造的工作对象,并优先改造重残无业、低保低收入、一户多残、老养残等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三、紧贴实际,科学规划。立足本区残疾人工作,根据残疾人状况和个性化需求,结合家庭实际情况,以安全、方便、适宜为目标,在全面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制定科学合理改造方案,兼顾共性与个性,因户制宜推进改造工作。

四、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建立区残联、街道(镇)残联、残疾人家庭、“家改”实施单位的协调机制,密切配合,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响应。工作中,发现变化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发现矛盾及时化解,确保“家改”项目有序推进。

五、精细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和规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等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改造监管,保障改造质量,做到一户一档,切实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的满意度。让残障人士生活更便利,让城市建设更有温度。

非常感谢施云霞代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关于您的建议,也是近期在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中,逐步显现的一个问题。相关文件对改造对象有了明确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实际问题:

1、部分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因自家刚装修不久,不愿意再次进行无障碍改造。

2、部分重残无业人员,享受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政策,长期居住在养护机构,也无家改需求。

3、部分确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目前暂不符合市残联文件规定的对象。也有残疾人通过“12345”热线来进行政策咨询和了解,确实不符合家改条件的,我们也做好安抚工作;对符合民政“适老化”改造的对象进行引导分流,通过街镇、居委对接后续“适老化”改造事宜。

相关情况及您所提建议情况也向市残联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再次感谢施云霞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关注。区残联将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把实事办实,并将相关建议向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希望能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家改的覆盖面,提升生活质量。同时,也进一步提升我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质控,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让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上海市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 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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